问题 | 离婚一方有精神疾病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不能仅仅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就认定婚姻无法解除。 倘若这种精神疾病属于间歇性的,那么在其精神正常的那段时间里,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后,若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要是该精神疾病是持续性的,并且难以治愈,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上这种疾病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然而,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比如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等方面。 比如,在离婚诉讼中,要为精神疾病患者安排合适的监护人,确保他们在离婚后的生活能够得到妥善照顾;同时,也要考虑到患者的治疗费用等问题,保障他们能够继续接受必要的医疗救助。 只有这样,才能在维护离婚自由的同时,也充分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患有持续性且难以治愈的精神疾病。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顺利离婚且如何保障患病小李的权益。法院审理后判决离婚,但在过程中需考虑小李的监护人安排、生活照顾及治疗费用等权益保障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小李患持续性难以治愈的精神疾病,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必须重视小李权益。安排监护人、照顾生活、考虑治疗费用等都是维护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必要措施,以保障离婚程序的公正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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