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回到登记的地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办理离婚这件事,一般得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那地方就是当初结婚登记的所在之处。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自己的住所地时间超过了一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并不是说一定就得回到当初登记的地方去离婚,而是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去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不过,诉讼离婚这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为了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还是建议大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首先要明确离婚的常规办理地点是婚姻登记机关。 当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时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 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④总之,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管辖法院,且诉讼离婚过程复杂,需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后,小胡欲起诉离婚。小胡认为应在当初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小朱则认为小胡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 2、小胡存在认识误区,并非一定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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