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有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在特定情况下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倘若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其中一方患上了精神病,且经过长期医治仍无法痊愈,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然彻底破裂。 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时,依法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在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中,必须对患病方的监护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患病方的父母、成年子女等具备监护能力的人,有权利担任其监护人,以确保患病方在离婚后的生活能够得到妥善照顾。 在财产分割方面,应当适当考虑无过错方以及患病方的利益。 不能因为离婚而让患病方在财产上处于过于不利的地位,要通过合理的分割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在离婚诉讼的整个过程中,一定要保障患病方的合法权益。 比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让他们在法律程序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虽然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但这是一件需要依法依规、谨慎处理的事情,必须妥善处理好相关的各种事宜,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李患上精神病,经长期医治未愈。小朱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果。小胡(小李父母)、小静(小李成年子女)都有能力做监护人。小朱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在财产分割上,双方存在争议,且如何保障患病小李权益也是争议点。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小李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小朱坚持离婚调解不成,可判决准予离婚。 2、在监护问题上,小胡、小静有监护能力,可担任监护人照顾小李。 3、财产分割应适当考虑无过错方小朱与患病方小李利益,保障小李基本生活需求。 4、诉讼中应为小李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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