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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离婚还有30天的缓和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愿意离婚,那么他就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所说的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时间里,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三十天期限内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长达30天的缓和期。
在这30天当中,其中一方如果经过深思熟虑后觉得离婚并非最佳选择,那么他就可以改变主意并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而如果在30天届满后的又一个30天内,双方都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意味着他们最终放弃了离婚的打算,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样的规定充分考虑到了人们在面对离婚问题时可能会出现的冲动情绪,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小胡作为他们的朋友认为,这只是小朱一时冲动,过了这30天,小朱就会改变想法,坚持离婚,可小朱表示自己不会改变想法。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朱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天内有权利撤回申请,他的做法是合法的。
2、小胡虽然认为小朱是一时冲动,但小朱明确表示不会改变想法,小朱的撤回申请权利不受他人主观想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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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