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20天到了可以去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当离婚冷静期20天圆满结束后,通常就能够去办理离婚手续。 按照法律条文,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起,在30天的时间内,倘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2.这里要特别注意,前面所说的30天期限届满之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没有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所以,要是离婚冷静期到了,并且双方依然希望能够离婚,那就可以按照规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不过,大家一定要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别,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提前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情况,这样就能更顺利地办理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20天后,小朱突然反悔,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后小李坚持离婚,重新申请,30天冷静期届满后,小李因事未能在接下来30天内和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双方就是否还需重新申请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首次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此次离婚申请程序终止。 2、小李重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的30天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按照规定等同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