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后结婚证还需要拿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之后,结婚证其实无需再拿回。
因为当离婚判决生效之时,婚姻关系便正式解除了,此时的结婚证也就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2.结婚证原本只是对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明方式而已,可在离婚判决生效这个关键节点之后,它的这种证明作用就已然失去了意义。 3.倘若当事人手里还持有结婚证,那么他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妥善保管它,或者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想法来对其进行处理,比如选择将其销毁等。 不过呢,不管当事人最终是否保留结婚证,离婚判决的效力都是确定无疑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依法彻底终止了,不会因为结婚证的留存与否而发生改变。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双方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各自可以开始新的生活篇章,而结婚证也仅仅成为了一段过去婚姻的见证,其实际价值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已大幅降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小朱认为应将结婚证交回法院,小李则觉得无需交回,因为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已解除,结婚证无法律效力,可自行处理。两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判决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结婚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2、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交回结婚证并无强制要求,当事人可按自己意愿处理结婚证,不会影响离婚判决的效力和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