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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登记通常有特定的办理地点要求。
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这是为了方便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离婚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此时现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但在此情况下,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居住证等,以证明双方在现居住地的居住情况和身份信息。
总之,在通常的情形下,协议离婚需要在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只有当满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等特殊情况,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时,才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办理的便利性,也保障了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协议离婚。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为A市,小李常住户口所在地为B市。他们现居住在C市且已超过一年。小朱认为应回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A市办理离婚登记,小李则觉得可在现居住地C市办理,因为已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规定,一般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小朱的想法有法规依据。
2、但他们已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若小李能提供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在现居住地C市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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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