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还需要两人一起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为30天,在此期间,并非必须两人一同到场。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起的30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30天的设置,其目的是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来冷静地思考婚姻关系,在这段时间里,双方没有必要同时出现在现场。 然而,当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的接下来30日内,双方则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便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主要起到的是对离婚申请的一种缓冲作用,同时也是对离婚事宜的一种审查阶段,其重点并非在于要求双方始终同时在场,而是为了让双方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改变了想法,但他不清楚自己是否必须与小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领取离婚证,小朱拒绝,小李不知是否能独自申请。 案情分析: 1、在30天冷静期内,依据规定任何一方改变想法都可独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朱可以独自办理撤回。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亲自前往领取离婚证,小朱拒绝后,小李不能独自申请,未按时申请则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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