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联系不到被告人会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法院难以联系到被告人时,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办法。
2.首先,法院会在法院公告栏以及受送达人原先的住所地进行张贴公告,以此让被告人知晓相关诉讼事宜。 同时,也会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通过这种较为广泛的传播方式,确保被告人能够收到诉讼文书。 一般来说,公告期为60日。 3.在公告期满后,即便被告人没有亲自到庭,法院依然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那么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期间会使得案件的审理周期变长,这也就意味着诉讼成本会增加,同时也会耗费更多的时间。 5.倘若你不幸遇到了这种法院联系不到被告人而需要公告送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法院却难以联系到小李。于是法院按规定在法院公告栏、小李原住所地张贴公告,还在报纸刊登公告,公告期60日。公告期满后,小李未到庭,法院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离或不离,这导致审理周期变长。小朱觉得公告送达增加诉讼成本,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在联系不到被告人时采用公告送达符合法律程序,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的正常进行。 2、公告送达确实会使审理周期变长,增加诉讼成本,但这是在保障双方权益基础上,按照法定流程必须进行的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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