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在哪边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起诉离婚通常是在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明确的是,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得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2.比如说,假如被告的住所地在A市,那自然就要向A市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而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B市,那此时就应该向B市的法院提起诉讼。 3.再进一步,如果被告出现了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情况,那就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致,那就按照原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确定管辖。 4.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其管辖的规定是可能会有差别的,所以一定要结合实际的情形,准确地去确定到底由哪个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样才能确保起诉离婚的程序合法且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小朱欲起诉离婚。小朱认为小李的住所地在A市,应向A市法院起诉,但发现小李长期居住在B市。小胡是小朱的朋友,称应向B市法院起诉,而小丽则表示如果小李下落不明就可向小朱住所地法院起诉,这让小朱很困惑。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经常居住地为B市,根据规定与住所地不同时,应由经常居住地B市的法院管辖离婚诉讼。 2、若小李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而小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则由小朱住所地法院管辖;若不同则由小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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