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的可以在江苏办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夫妻二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一般需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就好比浙江的一方,其常住户口在江苏,并且也满足江苏当地离婚登记的相关条件,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在江苏办理离婚手续的。 2.然而,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江苏,并且在江苏居住的时间还不足一年,那么通常就需要返回浙江去办理离婚。 但要是其中一方在江苏居住已经超过一年,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那么就可以向江苏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3.总之,到底能否在江苏办理离婚这件事,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同时结合当地婚姻登记以及诉讼管辖的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比如要考虑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的居住时间以及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证明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对能否在江苏办理离婚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户口在浙江,小李户口在山东。二人长期居住在江苏不满一年,现欲离婚。小朱认为可以在江苏办理离婚,小李则觉得应回各自户口所在地办理,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双方户口不在江苏且居住不满一年,不能在江苏办理离婚登记。 2、若想在江苏离婚,需要一方在江苏居住超过一年且能提供证明后向江苏法院诉讼离婚,就目前情况,他们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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