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一次不判离另一方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中,首次起诉未获判离时,另一方通常拥有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那些判决不准离婚以及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存在着这样的规定:倘若没有出现新的情况以及新的理由,而原告在这短短的六个月内又进行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然而,倘若有新的情况以及新的理由出现,那么就不会受到此限制。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随意且频繁地提起诉讼,以此来确保离婚诉讼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比如说,如果对方出现了严重的过错,使得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届时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审理以及公正的判决。 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首次起诉与小李离婚未获判离。判决生效后不到6个月,小朱又想再次起诉,理由是小李在这期间有严重过错致夫妻感情破裂,但小李认为这不算新情况新理由,不同意小朱再次起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小朱若不能证明小李的过错属于新情况新理由,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其起诉。 2、若小朱能证明小李的过错属于新情况新理由,如过错行为对夫妻关系造成重大影响等,那么小朱再次起诉则不受6个月的限制,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审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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