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人在外地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起诉离婚的人在外地时,管辖法院的选择需依据具体情形。
倘若被告离开其住所地已超过一年,那么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倘若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同,此时则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2.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一方决定起诉离婚,那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3.在起诉阶段,必须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将这些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会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安排送达、调解以及开庭等一系列的程序。 整个过程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这就需要当事人保持耐心,耐心等待法院的处理结果。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者较为复杂的问题,为了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夫妻二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欲起诉离婚,但其认为应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小李则认为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应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此案件中一般应向小李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若小李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应由小朱起诉时小李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小朱在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递交相应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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