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离婚才能没有30天的冷静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的法定程序中存在30天的冷静期,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直接避开。
2.在实际离婚过程中,首先,双方需努力协商达成一致,拟定离婚协议。 接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在30天内,若任何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3.当这30日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等,此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但即便进行诉讼离婚,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比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等。 总之,离婚程序较为严谨,需要双方认真对待,按照法律规定逐步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商一致拟好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小李却坚持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30日届满后30日内,小朱未和小李一同去领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关于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一事,根据法律规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小朱的反悔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对于30日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领取离婚证的情况,按照规定,这种情况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后续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照程序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