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要受理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女方若要起诉男方离婚,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受理费的。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来讲,离婚案件在收费方面,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 这里要注意,如果仅仅是离婚案件本身,没有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就是按照这个范围来缴纳受理费。 2.然而,一旦涉及到财产分割,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当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时,是不需要另行交纳受理费的; 但要是超过了20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按照0.5%来交纳受理费。 3.需要明确的是,受理费通常是由原告先进行预交的,而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一般是由败诉方来承担这笔费用的,当然,胜诉方如果自愿承担的话也是可以的。 4.如果女方自身经济存在困难,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受理费的。 不过,这需要她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之后才能执行。 5.总之,女方起诉离婚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要缴纳受理费的,具体的金额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静起诉小胡离婚,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小静预交了受理费,但认为应按不涉及财产分割标准缴纳费用50-300元,小胡则认为应按相关财产分割规定缴纳,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若不涉及财产分割,受理费为50-300元。而本案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20万元,超过部分应按0.5%交纳受理费,所以小胡观点符合规定。 2、受理费通常由原告预交,审理终结后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小静经济困难,可申请缓、减、免交,需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经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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