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离婚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离婚的手续如下:
2.首先,双方必须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这意味着双方都真心想要离婚,并且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出这一意愿。 同时,协议还要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这些细节都需要在协议中清晰地体现出来,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3.接着,准备相关材料。 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它能证明个人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此外,还要带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然后,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5.需要注意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商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后,前往小李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但在登记申请后30日内,小朱想撤回申请,小李不同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最初达成离婚协议并准备材料、申请登记的行为符合协商离婚的常规流程。双方前期的操作在程序上是合法有效的。 2、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有权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想撤回申请从法律规定上看是有依据的,小李不同意也无法改变小朱依法享有的撤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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