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后单方面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登记一旦完成,通常是不能单方面进行撤销的。
当离婚登记经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颁发了离婚证之后,其便具备了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也随之解除。 2.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是存在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的。 比如,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那一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这里所说的“胁迫”,具体是指行为人以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手段,强迫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身真实意愿而结婚的这种状况。 3.倘若只是普通的离婚登记,并且不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那么是绝对不能单方面进行撤销的。 所以,在面对离婚登记这件事情时,我们必须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要确保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的决定。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的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颁发了离婚证。之后小朱后悔了,想单方面撤销离婚登记,但小李不同意。小朱称自己当时是冲动才同意离婚的,并无法定可撤销情形,他觉得不公平。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正常离婚登记完成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不能单方面撤销。小朱的情况不属于法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胁迫等。 2、离婚登记经审查颁发离婚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小朱冲动离婚不能成为撤销离婚登记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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