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次起诉对方联系不到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进行到第二次起诉阶段,倘若对方无法联系到,那就可以借助公告送达的途径来解决。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会在特定的法定报刊或者法院公告栏等显眼的位置刊登送达公告,这个公告期设定为60日。 经过这60天的公告期后,就等同于相关诉讼文书已经送达给了对方。 在这期间,离婚诉讼的整个程序会依旧按照正常的节奏进行,像是开庭审理等环节都不会受到影响。 即便对方没有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也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所产生的费用是由原告先垫付的,而最终这笔费用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 并且,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定要确保起诉材料是完整且准确无误的,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 如果对方一直处于联系不上的这种状况,确实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这并不会改变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法律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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