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一方躲着不接传票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离婚起诉的一方故意躲着不接传票时,便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解决。
2.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选择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一公告期通常设定为60日。 经过这60天的公告期限后,就等同于传票已成功送达给了对方。 3.在公告期间,诉讼程序并不会停滞,依然会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其中就包括开庭审理等重要环节。 倘若对方在公告期间仍未现身,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据现有的证据来作出缺席判决。 4.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这种方式很可能会导致诉讼时间有所延长。 所以,为了能够加快诉讼的进程,建议你要积极地与法院进行沟通交流,向法院提供对方可能藏匿的地点等相关线索,协助法院更好地完成传票的送达工作。 与此同时,你也必须要准备充足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传票发出后,小李故意躲着不接传票。法院决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在法定媒体刊登公告,公告期60日。小朱想加快诉讼进程,向法院提供了小李可能藏匿地点的线索,但未找到小李。公告期内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小李未现身。 案情分析: 1、小李躲着不接传票,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公告60日等同传票送达。 2、小朱积极提供线索值得肯定,诉讼期间小朱应准备充足证据,因公告期间小李未现身法院可依据现有证据缺席判决,但公告送达可能使诉讼时间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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