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到了可以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倘若双方都未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便能够领取离婚证。
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让那些在冲动之下想要离婚的夫妻,能够在冷静期内进行充分的思考,从而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草率地结束婚姻。 2.当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他们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达成了一致。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3.反之,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4.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夫妻才可以领取离婚证,而不符合条件的则无法领取。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引导夫妻在离婚问题上更加慎重,减少因冲动而导致的离婚现象,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申请,按规定可领离婚证。但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小朱称财产分配存在争议,婚姻登记机关未发放离婚证。小朱觉得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想反悔,小李则认为既然冷静期已过,就应按规定办理。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撤回申请且符合其他条件才可领离婚证,小朱提出财产争议不符合要求。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严格,小朱对财产分配有争议表明双方未就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不能发放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