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超期还能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政局的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便超期了,办理离婚依然是可行的。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如果双方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意味着他们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倘若在冷静期届满之后,其中一方仍然渴望离婚,那么他是可以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的。 并且,只要经过审查,符合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诉讼离婚并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的来说,当离婚冷静期超期后要办理离婚,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要么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要么通过法院这条途径来进行处理。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这件事情能够更加稳妥地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他们未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小朱仍想离婚,于是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而小李不同意,这便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在冷静期届满后仍想离婚可以再次申请。婚姻登记机关若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应当办理。 2、小李不同意小朱再次申请离婚,但离婚冷静期相关规定保障了小朱再次申请的权利,小朱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审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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