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到不了三十天冷静期能拿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这件事一般都得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不管是哪一方突然反悔了,都可以朝着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也就意味着在这个时候是绝对拿不到离婚证的。 只有当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完完整整地过去之后,并且在接下来的三十天之内,双方要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然后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且,婚姻登记机关还得仔细查明双方确实是真心想要离婚的,同时也已经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重要的事项都协商得妥妥当当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会把离婚证发给他们。 所以说,要是没到三十天的冷静期,那肯定是拿不到证的。 要是在三十天的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但是在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又没有去申请发证,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同样也没办法拿到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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