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去民政局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那可都得经过30天的冷静期。
不管是第一次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还是第二次再去,这冷静期都是必须得经历的。 就好比说第一次提交了离婚申请之后,那就要老老实实地等上30天。 在这30天的时间里,不管是哪一方突然反悔了,都可以把离婚申请给撤回掉。 等这30天期限一到,双方还得在接下来的30天之内,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候,同样得严格遵守这30天冷静期的规定,可不能马虎大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第一次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进入30天冷静期。在这期间小朱反悔,撤回了申请。之后两人又决定离婚,第二次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后,小朱认为第二次不需要冷静期,但小李坚持必须经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不论第几次申请,30天冷静期是必须的。 2、小朱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冷静期的设置旨在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小李坚持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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