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四年了法院能一次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夫妻分居达到四年这个时间节点时,是满足法定离婚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直接做出离婚判决的。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主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标准。 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分居了四年,却没有充分地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比如说还有和好的可能等这些情形存在,那么法院很可能就不会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而是会判决不准离婚。 然后,会等到后续夫妻感情的状况进一步确定之后,再去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那是需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各种证据等因素,进行综合全面地考量的。 总的来说,分居四年确实是让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增大了一些,但却不能绝对地保证一次就一定能够判决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分居达四年。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朱认为分居四年已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应判决离婚。但小李表示虽分居四年但感情仍有和好可能,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此案面临争议,是仅依据分居四年判决离婚还是考量感情未破裂不应离婚。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分居四年确实满足一定离婚条件。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小朱虽有分居四年这一情况,但如果不能充分证明感情已破裂,而小李又表示有和好可能,法院可能不会首次就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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