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办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郑州办理离婚有了一项重要的规定,那就是需要冷静期。
2.夫妻双方如果打算协议离婚,首先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他们的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3.而当这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又得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他们离婚证。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去申请,那就默认他们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4.这项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离婚,从而更好地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让夫妻在做出离婚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权衡利弊,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给双方以及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在郑州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欲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是故意拖延。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李多次要求小朱再次前往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根据郑州离婚冷静期规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申请,这是其合法权利。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不能强迫小朱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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