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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盖章了可以更改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处于一种可协商变更的状态。
这是因为此时它仅仅是夫妻双方针对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所做出的约定,尚未正式生效。
所以,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更改。
2.然而,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此时的离婚协议书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它成为了约束双方的重要文件。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更改的,除非出现了诸如欺诈、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
但如果确实有更改的需求,就必须要双方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还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总之,判断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关键就在于其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离婚过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兼顾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小胡建议小朱更改部分协议内容,小朱表示可以和小李协商。但办理离婚登记后,小朱发现之前的协议有些地方不合理想更改,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双方可协商变更。
2、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若无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不能随意更改,如需更改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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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8: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