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必须要去结婚的地方办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一定。
通常来讲,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得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而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办理离婚这件事,不一定非得去当初结婚的那个地方办,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去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这样能更方便地处理离婚事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