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去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个规定,主要是从婚姻登记的角度来设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往后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就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等这三十天满了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里,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在离婚冷静期还没结束之前,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那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比如说一方出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明显是对婚姻的严重破坏; 还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伤害; 再有就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不良行为也会影响夫妻感情; 另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长时间的分居也能说明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 以及其他一些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冷静期内不能起诉,但要是遇到了这些特定的情况,就可以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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