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定要在登记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件事,其实不一定非得在当初登记的那个地方办理。
通常来讲,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就得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要是双方都离开了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在别的地方已经居住满一年,那这时候就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离婚的地点可不能固定地认为就是登记地,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既可以在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这样能更方便地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宜。 比如,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那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可能就更合适,不用特意跑回登记地,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更好地处理后续的生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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