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经过法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若出于自愿决定离婚,通常情况下是无需经由法院来处理的。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查双方确实是真心自愿离婚,同时也会确认他们已经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诸多事项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随后颁发离婚证。 然而,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一,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无论如何都无法使其改变心意; 其二,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 此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审理和公正的判决。 总之,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只要是自愿离婚,大多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顺利完成,无需历经法院这一环节。 但倘若出现特殊的情况,那么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可行的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决定自愿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小朱突然反悔,不同意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签字,双方僵持不下。小胡作为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拒绝为他们办理登记。于是,小李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协议并在相关事项上达成一致,小朱反悔导致不符合登记离婚条件。 2、由于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符合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小李有权通过法院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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