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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可以在长沙办理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外地人在长沙办理离婚事宜时,情况较为具体。
其一,若为协议离婚,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这就意味着,双方中只要有一方的户口在长沙,或者其中一方将户口迁至长沙后,就可以在此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二,倘若双方均为外地人,但在长沙居住已满一年,那么便可以向长沙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此规定为在长沙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让他们无需回到原籍办理离婚。
而对于诉讼离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外地人在长沙办理离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为外地人,在长沙居住多年且已满一年,现欲离婚。小朱想协议离婚,认为可在长沙办理;小李却认为必须回原籍。此外,若小静起诉离婚,被告小胡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小静不知该向何处法院起诉,争议点在于离婚办理地点。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一事,根据规定,双方虽为外地人,但在长沙居住已满一年,是可以向长沙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小李认为必须回原籍的想法错误。
2、关于小静起诉离婚,按照法律,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院就医地除外),小静应向小胡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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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