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必须得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日内,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就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说的前面规定的期限满了之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必须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有去申请,那就当作是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离婚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说一方被宣告失踪了,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这种时候就不需要经过冷静期; 还有就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了一年,然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不用再经过冷静期。 所以,到底离婚有没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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