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需满足以下这些关键条件:
一方面,要是夫妻双方的感情确确实实已经破裂了。 像那种重婚的情况,也就是有一方已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或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再有就是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方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感情的,就可以准予离婚。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患了重大疾病,需要长期进行治疗,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这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过调解还是无效的,也应该准予离婚。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了,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那肯定是要准予离婚的。 另外,要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了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这种情况也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具体到每一个离婚案件,都得根据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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