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还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日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内心不想离婚,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所说的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没有去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现在办理离婚手续一般都需要经历一个月左右的冷静期。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能更加深思熟虑,防止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草率离婚,对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不过,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就不存在所谓的冷静期这一说法,直接按照诉讼程序来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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