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离婚也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咱来说说这和平离婚的冷静期。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之内,如果有哪一方不想离婚,那他就可以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而且,前面说的这三十天期限满了之后,又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在这三十天里,双方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所以,哪怕是那种和和气气的和平离婚,那也得经过这法定的冷静期程序。 这规定,主要就是想给双方足够的时间,让他们能冷静地思考思考,可别一时冲动就离了婚,得保障婚姻的稳定性,同时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好比说,两口子要是一时脑热想离婚,这冷静期就像是个缓冲带,让他们能缓一缓,好好想想这段婚姻到底值不值得就这么散了,这样也能让离婚这件事儿变得更慎重些,别那么轻易就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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