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捉奸”证据能否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看情况:
一、该证据取得的方式合法,并且能够证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具有证据效力,可以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可以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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