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长期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只要房屋存在,即便业主长时间没有居住在里面,依然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是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规定来提供服务的,这是它们的工作范畴。 所以,业主不能以自己没有实际享受服务为由,就拒绝缴纳物业费。 要是因为房屋长期处于空置状态等原因,导致业主觉得物业费有些高,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尝试调整物业费的标准的。 在有些地方,有着这样的规定:房屋连续空置达到一定的期限,比如6个月以上,业主便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要求适当减免一部分物业费。 不过,通常来说,减免的幅度不会特别大。 总之,业主绝对不能以房屋长期不住作为理由而拒绝缴纳物业费,而是应当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缴费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进行,也能维护好业主自身的权益和小区的整体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套房屋后长期外出工作,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提供服务并要求小朱缴纳物业费,小朱以长期未居住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小朱长时间未居住在房屋内,但只要房屋存在,按照规定他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2、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小朱不能以未实际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费。 3、若小朱觉得物业费高,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调整物业费标准。 4、若房屋连续空置达6个月以上,小朱可申请适当减免部分物业费,但减免幅度通常不大。 5、小朱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缴费义务,以保证物业服务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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