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设施可以改变用途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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