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签了预售合同房屋降价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卖方进行积极沟通,争取能够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购房合同。当买方已经签约并且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后,若卖方再度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那么这无疑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退还首付款、赔偿因未能购买到房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等。如果经过协商仍未达成共识,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强制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如果最终无法购得该房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之上,您甚至可以进一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房二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无法获得原定房屋的情况下,除了要求退还首付款外,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您发现卖方手中尚有其他适合自己的优质楼盘,也可以考虑与卖方进行协商,以换房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并要求其提供适当的补偿。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更为灵活变通,因为我们的主要目的仍然是购买房屋,因此,即便能够得到现金赔偿,选择其他符合自身需求的房产作为替代品同样也是一种有效的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