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能退或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定金是不被允许进行返还的。然则,当满足下列特定条件之时,仍然具备返还的可能:首先,若在双方皆遵守承诺、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时,定金应当与对应价格相等,或者完全返还原告人手中;其次,如果遇到因突发状况而无法顺利签署合同的情况,又或者是由于对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未能达成共识,进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且责任并非由任何一方承担,在此种情形之下,已支付的定金即可全数领取回来;再次,若是仅仅因为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违反而导致合同无法延续下去,买方有权索求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除了上述几种情形之外,关于定金的其他情形均为不可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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