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完定金签了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了认购合同并交纳了定金后,能否得到退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首先,若由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存在原因而导致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其次,如果是因为接收定金的一方本身存在问题而导致未能签订该合同,则需对其双倍返还定金;最后,若是由于双方都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定金理应全数退还给支付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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