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吴桥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买房人面临“一房二卖”这种欺诈行为造成直接损害的情况时,他们可以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途径去协商处理,或者提起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选择正式进行诉讼程序。在此种复杂情况下,买方享有的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有权追偿已经支付的房款及相应的利息,还可以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多项权利。与此同时,他们还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赔偿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买方将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并要求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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