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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昊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调停,又称调处,即在公正的第三方机构的主导之下,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化解矛盾。我国在广大的基层社区层面,例如村(居)民委员会等地方,均设有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也涵盖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工作。
2.仲裁,这是一种类似于司法程序的解决方式,当房地产纠纷产生之后,任何公民都有权请求仲裁机构介入,通过公正的调查取证,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最终裁决。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行为,其裁定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都应严格遵守并履行。
3.诉讼,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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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