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发现前房主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二手房产时,若原房主与物业之间存在争议或纠纷,则原则上应由原房主和物业方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倘若原房主为物业纠纷中的债权人,则可在二手房交易协议中将该项债权转让予购买房产者。尽管在债权转让之前无需得到物业方面的批准,但在转让完成后,仍需向物业方发出相关通知。反之,若原房主为物业纠纷中的债务人,在征得物业方的同意后,亦可在二手房买卖协议中将该项债务转移至购买房产者。在此情况下,购买房产者须对原房主所负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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