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买房的名义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之后,对于购房所支付的定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如果债务人按照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那么定金便应该折算成相应的货款金额或者予以退还;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依照协议履行债务或未能履行其债务义务,导致合同无法达到原定目的,那么它将失去索回已支付定金的权利;而收取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事由或是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以至于使得合约目的无法达成,则应对另一方双倍偿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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