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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尤惠康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不当行为,那么作为消费者,他们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经济赔偿或者解除合同的诉讼,同时,还应该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房价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在此基础上,消费者仍享有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额的权力。当商品房销售商与购房者签订了买卖合约后,如果卖方再次以同样价格将房产出售给第三方时,由于这种行为导致合同约定的住宅销售目的无法实现,购买方最终无法获得购买的房产,此时,购买方可以依法律程序申请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的购房资金及相关利息、寻求损害赔偿,并且针对卖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他们还有权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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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