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完备的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即开始出售房产,那么,购买方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与投诉,或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五种必要的证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书。只有当开发商持有上述所有证件后,才能够进行房产的预售或销售活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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