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有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内,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得到了明确的认可和保障。
此外,合同双方还可根据相关规定选择以协商方式解除或者依法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得以解除;而依法解除则是指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解除合同的申请。除上述两种途径外,法律亦对其他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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