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常规情况下,定金是不允许进行退款处理的,然而,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下,定金可以得到退还:
首先,倘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署了认购意向书并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后,因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方而导致最终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手续,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双倍的标准来偿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中对于某些具体条款的理解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这些约定不够清晰明了,以至于双方在就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当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然而,如果开发商已经满足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有必要条件,但是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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