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购房定金能否退首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预定金是否能够予以退还,还需要视具体情况决定。若出现下列任一状况,处于其中的预定金有望得到返还:
首先,当双方均严格遵守事先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及承担各自应尽职责时,预定金通常应被视为商品或服务总价的组成部分,或者全额退还至原先付款方手中; 其次,若因某种特定原因致使未能签署正式的合同,或者在针对相关交易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内容方面未达成有效共识以致无法完成最终的签约,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所引发,那么在此前提下缴纳的预定金亦可考虑予以退还; 另外,倘若房屋销售方的行为构成单方面违约,从而使整个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在此种情形下,缴纳的预定金同样应当原数退还,甚至可能获得双倍的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他各类交易中所涉及的预定金原则上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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